近日,國家發(fā)改委價格司和國家能源局就2019年如何調整光伏管理辦法組織了密集的政策討論。討論也釋放出新的信息:2019年的光伏發(fā)電,從指標、規(guī)模、電價到補貼,都將發(fā)生深刻的變化。作為業(yè)內人士如何解讀和預測這些變化?
從征求意見稿來看,國家能源局希望2019年國內光伏市場能夠穩(wěn)中求進。政府文件的措詞嚴謹,穩(wěn)中求進,可以理解為2019年的國內光伏裝機市場不低于2018年水平。2018年光伏裝機是43吉瓦。從現有的情況來看,2019年新增光伏裝機量包括2019年完全新增的指標、未建成的光伏領跑者項目和扶貧項目,以及歷年遺留的已建成但無指標項目。這個核算辦法跟很多企業(yè)對市場的預估會有不同,制造企業(yè)更關注出貨量,已經建成但是沒有指標的項目不在考慮范疇之內,但是這些項目也會納入2019年新增的規(guī)模中,所以統(tǒng)計口徑的不同也造成了大家對2019年市場預測的分歧。
新政競價的規(guī)則核心,是能源局要通過競價來控制補貼總額,以實現定量的補貼總額盡可能多地支撐項目。先由各省市組織項目申報的競爭,然后根據申報國家補貼上網電價對照標桿電價的下降額由高到低進行排序。舉例說,某項目的標桿電價是0.4元,申報的電價是0.3元,則是下降了0.1元,但如果申報電價是0.29元,那么就下降了0.11元,該項目的排序就會更靠前一些。因此,是按照降價的幅度進行排序,不完全是按照申報的電價的高低來排序。按照這種排序方法,要進入財政補貼名單,各省還會拼盡全力基于標桿電價往下競價。
另外,還是要結合其他相關政策來看,第一個是電價政策的文件,它明確了每季度電價要下調一分錢。另外,我們還要等待明確補貼分配的文件。之前有傳言,2019年項目的補貼將不再拖欠,財政把每年新增的可再生資源的附加費都拿來解決當年新增的項目,老項目暫時先放在那里,這對于企業(yè)現金流和核算收益非常重要。傳言是否成真,仍需等待政策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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